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A.0.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表A.0.1记录。
A.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表A.0.2记录。
A.0.3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可按表A.0.3记录。
 
 
条文说明
 
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A.0.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本条给出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也可作为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的记录表格。检验批验收记录表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的规定根据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
A.0.2 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大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汇总。
A.0.3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根据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实际情况,本表不再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
    由于模板不是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且结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项目的检验体现了模板工程的质量,因此,模板分项工程不在本条表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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